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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出台十条政策支持工业发展 在沪深主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100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15   浏览次数: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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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6月10日,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印发《凉山州支持工业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从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等10
 6月10日,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印发《凉山州支持工业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从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等10方面,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现代工业体系,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凉山州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对发展上台阶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提升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的,以历年来主营业务最高收入为起点,每新增10亿元奖励100万元。对凉山州注册的企业在沪深主板上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创业板、科创板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州域外大中型企业在凉山州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区域总部工业企业,年产值首次达到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梯次进行奖励,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凉山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成功创建院士工作站并实施研发项目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专家工作站并实施研发项目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在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凉山提出,除能源类项目外,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在奖励5万元的基础上,按投资总额每增加5000万元则增加5万元奖励的标准执行,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开工奖励。

在园区提档升级方面,“工业十条”明确,对新创建为国家级开发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产业园区,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新创建为省级高新区、省级开发区、四川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特色品牌园区等,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成功认定为省级化工园区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此外,凉山州还支持企业升规入统,对规模以下和新建投产入规入统企业,首次升规入统给予10万元奖励;加强企业融资支持,鼓励省级工业园区县(市)参与省经信厅园保贷;加强企业用电保障,项目供水、供电、供气管线主接口等统一接通到企业用地红线外;加强项目用地保障,除房地产外,鼓励产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加强工作考核激励,强化凉山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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