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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政策

发布日期:2022-12-13   来源:省经信厅   浏览次数:2307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落实省领导联系指导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机制决策部署,加快培育一批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着力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我厅印发了《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乡村振兴是当前最重要的国家战略之一,产业振兴又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农产品加工业更是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带动农民就近就业、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助力乡村振兴。2022年中央一号和省委一号文件也分别提出,要引导企业到产地发展粮油加工、食品制造,推动一批农产品加工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对于推动全省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二、编制过程

经过多次地调研、集中座谈等,全面、深入、细致地了解我省农产品加工产业、企业基本情况,起草了《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省级相关部门、有关市(州)经信部门、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后,我厅印发了《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包含了总则、申报、认定、培育、动态管理、附则六章十七条内容。

总则部分主要明确了印发《办法》的意义、重点企业范围和认定重点企业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以及认定重点企业的原则。申报部分中主要明确了企业申报的条件,老少边穷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等特殊区域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认定部分主要明确了认定的流程和重点环节。培育部分主要从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发挥企业带动作用、强化质量安全保障、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六个方面进行重点培育。动态管理部分对与发展目标偏差较大、示范带动作用不强的企业予以调整。附则部分明确了《办法》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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