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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兴州战略的实施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3   来源:凉山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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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到2013年底,全民质量意识普遍提高,质量发展意识明显增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力争创建中国名牌产品5个、中国驰名商标3个、“证明商标”8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个(其中农产品地理标志15个);州长质量管理奖10个、四川名牌产品35个、四川省著名商标8个。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兴州战略的实施意见

凉府发〔2010〕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区域综合竞争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现就全面推进质量兴州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以质取胜、品牌带动、技术创新、标准引领、人才推动、法制保障,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走质量效益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发展道路,推进“三个加快”进程,建设质量安全、市场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新凉山。
  二、发展目标
  到2013年底,全民质量意识普遍提高,质量发展意识明显增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力争创建中国名牌产品5个、中国驰名商标3个、“证明商标”8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个(其中农产品地理标志15个);州长质量管理奖10个、四川名牌产品35个、四川省著名商标8个。
  产品质量目标。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重点骨干企业全部通过I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企业HACCP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通过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支柱产业和地方优势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一般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90%以上,制假售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工程质量目标。竣工工程质量和安全、环保、节能、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竣工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国家、部、省级优质工程逐年递增,力争达到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服务质量目标。铁路、交通、民航、邮电、物流、旅游、商贸流通、居民服务、住宿餐饮、农业服务、服务外包、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行业的重点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全民质量安全意识。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机构组织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质量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的质量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各级质量管理培训机构,实施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与培训。把质量安全教育作为各类职业学校和在职职工培训及中小学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继续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动员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志愿者行动,在全社会形成重视质量、关心质量和质量诚信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质量平安建设。
  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质量分类监督制度、质量风险监测评估制度、缺隐产品召回制度;建立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高效运转”的质量平安长效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地方政府的总体责任、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督自律责任;构建质量安全事故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体系,保障经济安全运行。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设备、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大危险源以及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假冒伪劣等质量违法行为。
  (三)提高产品质量。
  围绕水电、钒钛、钢铁、铜镍、铅锌、稀土、水泥、磷化工、烟草、特色农产品加工等我州十大重点优势产业全面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推动和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支持企业承担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强标准实施的监管,探索建立执行标准实施反馈机制,加快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标准化信息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我州特色产品的技术标准性贸易壁垒。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企业联合建设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学科工作站等研发创新机构,支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制造产业。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公证服务和咨询服务。加大质检技术机构建设,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新建州级质检中心,同时争取国家和省政府支持,在“十二五”期间建成一批国家和省级检测中心(实验室)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和技术平台。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快国家、省农业标准示范区建设,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
  (四)提高工程质量和食品安全质量。
  加强食品和建材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加大无生产许可证查处力度;坚持巡查、回访、年审、强制检验、监督抽查制度,提高食品及建材质量监管的有效性;按照“县为基础、划分区域、明确责任、加强督办、严格奖惩”的原则,建立健全食品及建材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严格食品小作坊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建立食品及重点产品质量风险预警、应急机制,推行先进质量管理办法,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辖区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工程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国家重点工程推行建设监理制度;对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成套设备,在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设备监理制度,从严查处各种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确保食品安全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规定的要求。
  (五)提高服务质量。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金融、现代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贸流通、农村服务、旅游、服务外包、房地产、物业管理、设计装饰、社区服务、教育培训、文化体育、中介组织等服务业,培育一批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公司、大集团,实行标准化管理、品牌化经营,提高服务业整体水平。围绕增加就业和满足群众生活需求,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推进服务标准化示范,提升和改造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用好国家产业政策,加大对老字号企业及重点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扩大城乡就业。
  (六)推进品牌战略。
  加大我州优势产品的品牌培育和自主创牌力度,变资源大州为品牌大州。加大对品牌企业的奖励和运作力度、加强品牌信息发布、品牌宣传与推介;积极帮助自主创牌企业申请国家的各类政策性基金、资金,引导推动企业争创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四川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等国家、省级品牌,鼓励挖掘、培育和保护地理标志产品。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培育区域产业核心价值点,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和龙头企业牵头制定地方或行业标准,联合注册创建区域性共享品牌;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品牌影响力实施商标授权经营,促进资产重组和生产要素整合,延长产业链。建立全国营销网络和较高水平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大力引进国内外品牌的知名企业,实现自主创牌与贴牌生产有效整合,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集群。
  (七)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技术保障、市场监管为一体的节能减排体系,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和产品。加大节水、节能、节油、节电、节材、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化和节能政策的实施力度,制定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废弃产品回收和再利用、替代能源、农村可再生能源等节能减排标准和配套政策,推进清洁生产,发展低碳的循环经济。加大对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遏制高污染行业的产能扩张。鼓励企业进行节能产品认证,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评估、认证等服务活动。通过实施锅炉等高耗能重点设备设计节能审查、操作工节能知识培训、节能管理达标、节能技术改造、节能监测等手段加强对高耗能设备的节能监管。加大节能减排执法力度,强化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控和监管。杜绝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加强重点能耗企业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和民用“三表”监管。
  (八)建设诚信体系。
  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营造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的良好氛围。把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和质量信用记录作为征信系统建设的重要内容,及时、客观、公正、准确地记录和发布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逐步实现企业信誉资料动态管理,适时查询。加大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监督抽查信息的公开力度,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失信企业惩戒制度,形成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对守信行为联合激励的社会机制。在一定范围和领域设立质量许可准入制度,建立质量评审资格准入制度,建立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分析、评价体系,推动建立宏观经济运行的质量分析、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各行业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考核评估成果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逐步构建全州质量诚信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促进社会信用意识、企业信用水平和政府部门公信力的显著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质量兴州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以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质量兴州工作机构,把质量兴州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各级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措施到位、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州质监局要负责牵头质量兴州工作的组织管理与监督协调。
  (二)健全法制体系。
  针对质量安全全程监管、质量溯源、执法打假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严格执行食品、建材、农资等民生缺陷产品的召回和市场退出,完善产品设计安全性审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强对质量执法人员的培训,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质量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
  (三)加强队伍建设。
  利用省内外各种教育资源,培养紧缺质量专业管理与检测人才。加强岗位职业培训,建立标准化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档案管理制度,在实施州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州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人才制度中,要加大对质量专业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提高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引入市场机制,在户籍、教育、薪酬等方面制订吸引质量管理与检测优秀人才的措施,引进和培养高级质量人才。
  (四)建立激励机制。
  设立“州长质量奖”对产品质量安全稳定、优等品率高、经济效益显著的企业予与奖励,落实与质量兴州配套的信贷、税收、土地等激励政策,支持生产要素向质量信用企业和品牌企业流动。完善企业质量信用评级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对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质量信用企业、品牌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引导公共资源向质量信用企业流动,在重大设备采购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施质量信用准入制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质量振兴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将质量振兴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检测中心建设、监督抽查经费、标准化工作经费、打假治劣举报奖励经费等纳入相关部门综合预算予以保障。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激励机制,对在质量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要给予表彰。
  (五)加强舆论宣传。
  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客观公正地报道质量兴州工作的发展情况、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广泛宣传“凉山制造”的良好品质和凉山企业的优质服务,广泛宣传凉山企业抓质量、负责任、讲诚信的良好形象。充分利用各类展览、展销、招商引资活动,大力宣传和展示凉山企业和凉山产品。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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