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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关于加强5G+智慧旅游协同创新发展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8   来源:市经信局   浏览次数:1551

工业和信息化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5G+智慧旅游协同创新发展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信〔2023〕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5G在旅游业的创新应用,现就加强5G+智慧旅游协同创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我国旅游场所5G网络建设基本完善,5G融合应用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5G+智慧旅游繁荣、规模发展。


——持续加强5G网络建设。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夜间消费集聚区等重点旅游场所5G网络覆盖水平不断提升,鼓励有需求的重点旅游场所实现5G网络高质量覆盖。


——5G+智慧旅游应用场景逐步丰富。5G+智慧旅游在旅游服务、管理、营销、体验等场景下应用路径不断明晰,建立起5G+智慧旅游典型应用场景体系。打造一批5G+5A级智慧旅游标杆景区和5G+智慧旅游样板村镇,培育一批5G+智慧旅游创新企业和创新项目。


——智慧旅游产业生态环境初步形成。建成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协同联动机制,研制形成5G+智慧旅游相关行业标准,培育一批5G+智慧旅游解决方案供应商,落地30个5G+智慧旅游应用解决方案。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重点旅游区域5G网络覆盖。鼓励各地加强国家高等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等重点区域的5G网络覆盖水平,优化重点区域及客流密集区域的5G网络服务质量,满足旅游景区新型业务和游客多样化使用需求。探索5G行业虚拟专网在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企业落地部署,逐步满足旅游业数字化转型需求。


(二)鼓励重点单位网络建设资源开放。鼓励产权单位在遵守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规定前提下,将5G网络建设所需站址资源对外开放。在新建、改扩建、日常维护旅游景区交通、照明、公共场所、建筑物等工程时,统筹考虑5G站址、光缆线路部署需求。


(三)创新5G+智慧旅游服务新体验。鼓励旅游行业结合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历史文化等资源及文旅公共服务设施,以增强游客体验、提升游客服务为核心,充分利用5G等技术适配更多应用场景,打造复合型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个性化、品质化、交互化、沉浸化旅游服务。推广云旅游、云直播等线上服务模式,增强游客体验,提升游客感知。推动5G与物联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数字孪生、机器人等技术和产品的有效融合,引导5G+4K/8K超高清视频、5G智慧导览、5G+VR/AR沉浸式旅游等应用场景规模发展,满足游客在旅游全过程智慧体验。


(四)探索5G+智慧旅游营销新模式。鼓励旅游景区、度假区、旅游目的地等通过5G融合算力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客流统计、流量预警、消费分析与预测等大数据分析能力,提供决策支撑。推动5G新通话、5G消息、5G全景直播等新型业务与智慧旅游目的地营销融合发展,培育5G互动直播、5G+AR直播等新媒体营销手段,拓展产品营销渠道,加大传播范围。


(五)提升5G+智慧旅游管理能力。鼓励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及景区管理单位,充分利用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超高清视频、数字孪生等技术,结合旅游热点地区空间分布,建设5G+智慧旅游实时监测及应急指挥平台,提升旅游行业监测、风险防范、调控疏导和应急处置能力。探索5G高清视频监控、5G无人设备自动驾驶巡逻、5G北斗定位等业务在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的落地应用,推进建设立体安防体系,以信息化手段推动行业治理现代化,提升行业治理效能。


(六)加强5G+智慧旅游产品供给。丰富5G智慧旅游产品类型,加强5G在邮轮游艇、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冰雪装备等旅游装备融合应用的研发与产业化进程,带动5G+红色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冰雪旅游和邮轮游艇旅游等精品旅游产品供给。鼓励依托智慧旅游信息服务平台探索5G应用,推动基于5G的AI摄像头、VR/AR终端、可穿戴设备等数字化产品与智慧旅游产品深度融合,促进5G智慧旅游产品的进一步推广。


(七)增强5G+智慧旅游主体创新活力。鼓励市场主体探索5G融合创新应用,提高旅游服务、改善旅游体验、创新旅游管理、优化旅游资源,开展业务创新、模式创新。培育一批5G+智慧旅游解决方案供应商和一批5G智慧旅游创新企业,赋能5G+智慧旅游创新应用规模发展。


(八)打造5G+智慧旅游示范标杆。鼓励以需求发展为导向,推动5G网络在国家高等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重点区域高质量覆盖,率先开展5G+智慧旅游创新应用业务。树立5G+智慧旅游科学评估与实施导向,创新发展模式,探索旅游领域5G技术应用场景,出台5G+智慧旅游建设规范和指南。打造一批5G+智慧旅游示范标杆,为旅游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九)建设5G+智慧旅游样板村镇。重点加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地区的5G网络覆盖,开放乡村及旅游地区公共资源,推进5G乡村旅游资源和产品数字化建设,探索5G+乡村文化、5G+民俗风情等新型表现形式,打造5G乡村旅游精品项目,建设一批5G+智慧旅游样板村镇,助力乡村振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作用,推动产学研用合作,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基础电信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间资源协同联动,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积极作用,加强部门合作、央地联动,加快形成合力,形成5G+智慧旅游高质量发展的良性态势,统筹推动5G+智慧旅游产业发展。


(二)加大要素支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引导支持5G+智慧旅游重点项目,创新投融资方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支持5G+智慧旅游创新企业。推进5G+智慧旅游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培养培训模式,完善激励机制。汇聚行业资源,开展5G+智慧旅游解决方案征集活动,打通5G+智慧旅游产业服务供需对接,制定5G+智慧旅游相关标准规范。


(三)优化创新环境。鼓励社会各界探索有利于5G+智慧旅游创新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培育一批5G+智慧旅游创新企业、项目以及解决方案供应商,加强5G+智慧旅游领域的内容创作、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引导5G+智慧旅游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提升5G+智慧旅游创新能力。


(四)统筹发展安全。各类主体在推进5G+智慧旅游协同创新各项任务中,要围绕终端、网络、数据、平台等要素,同步规划、建设、运行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积极推动安全技术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的应用推广,保障5G+智慧旅游新业态新模式的健康有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

文化和旅游部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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